但是,满大街上养宠物狗的人那么多,难道说,他们在喂养的时候,都征求同一栋楼全部业主的同意了?
因为一个正常人的反对,就导致残障人士无法享受出行的便利,不得不继续身陷黑暗的苦楚,这种道理能说的通吗!

更让人无语的是,从居委会到上海市残联的一系列相关部门,却始终都拿不出一份正规文件,来证明“人申领导盲犬需经过同一栋楼全体业主同意”的合法性。
祝桥镇残联工作人员则解释,文件里“没有硬性规定要100%”,但镇残联只有浦东新区残联给的一个指导意见,正式文件也没有。
据工作人员的说法,这份“神秘”的文件全称是《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导盲犬申请换证和退役事项管理办法》,是由市里颁布的。
一位工作人员称,正式文件确实还没有出台,现有草案里并没有100%同意的要求,只写了需要得到邻居的支持。
既然还没有正式实施,那就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,拿一份没有效力的文件,来阻止盲人申领导盲犬,不是很荒谬的事情吗。
把“需要得到邻居的支持”,理解成“需要邻居100%同意”,这种从上到下一层层的加码,似乎也是很多地方政府做事的“老套路”。
就像张先生的遭遇一样,从“支持”到“同意”,短短两个字的区别,就让一项本是惠及的政策变了味。
而据中国盲协统计,全国现役导盲犬数量仅400多只,换言之,平均4万多视障人士才有1只导盲犬。
据专业人士透露,按照中国盲人协会起草的《导盲犬国家标准》,导盲犬多选用的品种是拉布拉多巡回猎犬和金毛巡回猎犬。
视力残疾人持视力残疾人证、导盲犬工作证可以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。
“拒绝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,由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。
养宠物犬都不需要征求任何邻居的同意,导盲犬作为盲人出行的重要依赖,门槛却设的这么高,实在说不过去。
什么时候,办事人员不再靠揣摩上级的意图,而是拿着正儿八经的条文去做事,这种奇葩事也就能避免了。